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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方法和适用范围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对象主要是林木资产、林地资产和森林景观资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是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由于森林资源资产的特殊性,根据具体的评估对象和资料情况,针对林木资产、林地资产和森林景观资产,又有相对应的评估方法。其中,林地资产评估主要是林地使用权评估,其评估方法与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原理相同。
 
        在进行林木资产评估时,要根据不同的林种,选择使用的评估方法和林分质量调整系数进行评定估算。目前主要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剩余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在林木资产评估中,林分质量调整系数须综合考虑林分的生长状况、立地质量和经济质量等来确定。
 
        1)市场法
        该方法是以相同或类似林木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比较基础,评估待估林木资产价值的方法。
        2)剩余法
        剩余法又称市场价倒算法,是用被评估林木采伐后所得的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含有关税费)及合理利润后,将剩余部分作为林木资产的评估价值的方法。
        3)收益法
        收益法又称收益净现值法,是将被评估林木资产在未来经营期内各年的净收益按一定的资本化率折现为现值,然后累计求和得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
        4)成本法
        成本法是以按现时工价及生产水平,重新营造一块与被评估林木资产相类似的林分所需的成本费用,作为被评估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
 
        市场法从理论上讲适用于各种有交易的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采用该方法时,只要应选取三个以上参照物进行测算。但是,由于市场条件限制,在有些情况下,如防护林的评估,市场法就并不适用。剩余法特别适用于成熟龄林木资源的评估。收益法适用于有经常性收益的林木资产的评估,如经济林资产、竹林资产、实验林资产、母树林资产等。幼龄林常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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